集粉召集令 入會好禮四重奏
※會員生日禮乙份須於生日當月消費滿千,贈品將於消費完成隔週寄出。
申辦會員好處
活動日期:2024/07/01~2024/12/31
- 免費申辦。
- 入會禮:集利金100點送,當天加入立即入點。
- 累積集利金,一般會員每消費滿1,000元回饋1點集利金,VIP會員每消費滿1,000元回饋3點集利金。
- 指定期間消費單筆滿10,000元享集利金折抵無上限。
- 生日禮: 生日當月單筆消費滿千即贈生日小禮,消費集利金加倍送。
- 不定期卡友優惠及驚爆會員價商品。
會員權益聲明
親愛的會員您好,非常感謝您加入集雅社的會員服務(以下稱本服務),將根據以下之會員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本條款),為了保障您的權益,請務必詳讀本條款,在您註冊成為會員、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經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「隱私權保護政策」之所有內容,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。
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,請勿註冊,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本條款之具體約定內容如下:
會員註冊
-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行使個資法書面同意之方式。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,或要求刪除或停止蒐集、處理您的個人資料,您瞭解本商店可能因此無法進行網路會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,或提供您完善的網路服務,尚請見諒。
- 必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,無須支付任何費用;在加入完成後,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之活動。如個人資料有異動,請務必即時更新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- 提供個人資料如有缺漏或錯誤等情形時,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及資訊。
-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,確保其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且若因此造成您任何損害,均由您自行承擔,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集雅索取賠償。
- 會員註冊的對象,需為中華民國國民;具年滿18歲,如未滿18歲者需監護人陪同閱讀本條款,在您的家長詳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會員註冊及會員卡申請時,在同意本規章的基礎上,按照網站等所規定的程序填寫必要註冊項目然後送出,本公司依規定的程序通過後,即完成會員註冊。未滿18歲購買商品,如有後續問題將追溯到監護人。
- 本公司在下列情形下,有權拒絕您的會員註冊,或者取消會員資格,並且得不公開理由。
- 會員註冊申請時,對於必要註冊事項的申告有虛偽或資料不完全時
- 會員註冊申請者,過去曾因違反會員規章導致本服務全部或者部份被停止使用,或者是被停止會員資格的時候
- 會員註冊申請者已經註冊過會員時
- 會員註冊申請者實際上不存在時
- 其他基於本公司判斷,不能同意會員註冊時
會員好禮
- 入會禮:加入會員即贈集利金100點,立即歸戶。
- 生日禮:生日當月至全台百貨專櫃/門市消費,單筆消費滿千即贈生日小禮(電子票券),將於隔週三以簡訊方式傳送至會員手機,另外再加碼當月消費不限筆數享集利金加倍送(訂單須於2個月內出貨完畢,方可享有集利金加倍送,加倍送之集利金於出貨完畢後次月10個工作天補入)
會員卡之服務內容
- 本卡可提供累積集利金、集利金折抵消費、查詢優惠活動等,並可於集雅社全台百貨專櫃/門市使用,但不具記帳或其他用途。
- 集利金不得兌換現金,僅限折抵消費金額。
- 會員卡之相關功能,於辦卡後立即啟用。
- 會員卡辦卡贈品依本公司提供為主。
- 特殊檔期集利金之活動辦法,以該檔期公告為準
會員卡集利金累積
- 集利金累積無上限,集利金累積各商品分開計算,凡於集雅社專櫃消費之發票金額,一般會員皆可按每消費滿1,000元回饋1點集利金,VIP會員每消費滿1,000元回饋3點集利金,以此類推累計,未滿(千)元之餘額恕無法累積集利金。請於結帳時現場出示會員卡或告知會員資料,由現場服務人員為您協助累積集利金。集利金將於各商品確實完成安裝後,各自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歸戶。
- 集利金累積不得與其它非會員消費發票合併計算;若結帳時未事先告知銷售人員累積集利金,恕無法後補發票累計。
- 集利金有效使用期限如下,逾期未使用將自動失效:
- 每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所累積之集利金,有效時間至次次年6月30日止。
- 範例:2023年1月1日入點集利金,將於2025年6月30日到期,即集利金於2025年6月30日晚間12時起失效。
- 以上點數資料非即時,須以會員系統為準。
- 點數為無償贈送,集雅社保留隨時解釋、變更與終止的權利。
會員卡集利金折抵
- $1集利金可折抵1元。
- 整筆訂單須滿10,000元,方可挑其中一個商品折抵。
- 不得與其他促銷活動並用。
- 使用集利金折抵需出示會員條碼,如無法出示恕不能使用集利金折抵。
- 使用集利金折抵之商品,恕不得退貨或換貨。
- 使用集利金折抵活動,該筆消費所回饋之集利金係依折抵後之實付金額計算。
退貨之集利金處理
- 於特殊檔期活動取得之加贈集利金,於退貨時需一併退回當時加贈的集利金。
- 辦理退貨時,需依交易當時獲得的集利金全數扣回,如集利金不足扣回時,每$1集利金以1元作計算,會員需繳回不足之金額後始得進行退換貨。
- 取消會員資格
1. 取消會員資格需由會員本人向本公司客服中心提出申請,公司經確認會員身分後,將刪除會員累積之集利金、權益資料,並自程序完成後即時取消會員資格,恕不接受事後申請追溯及權益補發。
會員的義務與責任
1. 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。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,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,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:
(1)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,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,請您將立即通報集雅社客服中心(0800-899-080)或客服信箱(service@gseven.com.tw)。
(2)會員不得將帳號、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,揭露、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、或使用。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,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查詢、檢索、閱覽、更改個人資料、參與各項活動,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、購買商品或服務等,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。任何人包括會員,亦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本服務。如有違反,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,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。
(3)會員帳號、密碼及會員權益,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,不得轉讓、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,亦不得共用。
2.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,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。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,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。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:
(1)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。
(2)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。
(3)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。
(4)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。
(5)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。
(6)濫發廣告郵件。
(7)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。
3.如會員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,或犯罪活動,或任何違法行為,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,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,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,並請求本公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、裁判費、律師費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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